一、 |
借閱對象:以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為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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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借閱時間:凡開放時間內均可辦理借還書手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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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借閱圖書時,請自行從書架上選取,再憑「學生證」或「借書證」到服務台辦理借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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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借閱冊數及期限: |
教職員工: |
憑借書證,每次可借5冊,借期兩週,期滿如無人預約,可續借一次,續借兩週。 |
學 生: |
憑學生證,每次可借3冊,借期兩週,期滿如無人預約,可續借一次,續借兩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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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|
凡借書須按時歸還, 逾期一天則停借一天,若有遺失、塗寫或污損圖書情事,一律照價賠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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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 |
凡珍貴圖書、參考圖書、工具書或期刊雜誌,一律不得外借,只限館內參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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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 |
凡學生借閱圖書於不當時間閱讀,由任課老師或巡堂老師沒收者,除該書需完好歸還本館外,該生受停止借閱處份一個月。相同行為累犯三次者,則永久取消其借閱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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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 |
每次段考期間暫停借書(教職員不限),學期結束前乙週停止借書,並還清圖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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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 |
寒暑假輔導課期間照常開放借閱(開放時間另行公告之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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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 |
教職員工離職前、學生休、轉學或畢業離校前,須完成還書手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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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 |
本規則即日起實施,修正時另行公告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