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|
凡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均可入館閱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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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開放閱覽時間為:週一至週五—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止。 (中午照常開放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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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讀者進入本館可攜帶紙、筆類文具,禁止攜帶館外圖書、背包及食品飲料入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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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進入本館應保持肅靜與衣著整齊,並遵守館內各項規定與公共秩序,維護環境清潔與安寧,禁止高聲談笑喧嘩或奔跑,以免影響他人閱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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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|
進入本館閱覽時,應坐立合宜,勿躺臥於地板上,以免有礙觀瞻或發生意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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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 |
館內書籍、報章、雜誌等,務請閱畢放回原位,切勿任意攜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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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 |
讀者應自重自愛,遵守公德,愛護公物,如有不當情事,一律依校規處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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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 |
本規則即日起實施,修正時另行公告之。 |